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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日起,石市(石家庄)开始正式执行阶梯水价了。记者昨日(27日)从石家庄市物价局获悉,市内桥西、新华、长安、裕华和高新区已抄表到户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将执行阶梯价格。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含)以内,到户综合水价为现行价格3.63元不变;第二阶梯120至180立方米(含),到户综合水价为4.88元;第三阶梯18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价格为8.63元。实行阶梯水价后,不加价的范围能覆盖89%左右的用户,第二档水量能覆盖近97%的用户,而那些“用水超人”将多掏钱了。
阶梯水价分三级 89%用户在第一级
刚刚通过审议的《石家庄市区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从6月1日起执行,石家庄市内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居民家庭生活用水已实现抄表到户的,将开始实行阶梯水价。两户以上的合表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按照户表改造的进度,逐步实施。
阶梯设置分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立方米(含);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为超出第二阶梯水量的用水部分。
据了解,石家庄阶梯水量分级用量的确定,结合了石市水资源状况和居民生活用水习惯、生活方式、居住面积、家庭人口以及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根据保障基本和公平负担原则,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的基础上,引导和促进节约用水。
“实行阶梯水价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很多市民都有这样的疑问。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石市阶梯水价政策的制定是经过严格的考察论证,并结合石市历年的居民用水情况而确定的。据统计,石市89%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以下,所以说,绝大多数居民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阶梯水价的影响。 第二档水量能覆盖到近97%的用户,只有极少数生活质量较高或用水较浪费的家庭会受到一定影响,而实行阶梯水价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最低3.63元/m3 最高8.63元/m3
此次阶梯水价以现行基础水价作为第一阶梯水价基数,第一、二、三级阶梯水量,按1:1.5:3的级差比例实行阶梯式价格。
到户综合水价由基础水价加上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组成。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20立方米(含)以内,到户综合水价为现行价格3.63元不变;第二阶梯120至180立方米(含),到户综合水价为4.88元;第三阶梯18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价格为8.63元。第一阶梯水价与第三阶梯水价每立方米相差了5元,可见,阶梯水价实行之后,对于不习惯节约的用水“超人”来讲,无疑将提高每月的水费。
3人以上家庭可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
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
3人(不含)以上的居民家庭,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级水量基数分别增加36立方米。可凭户口簿、房产证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向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期满可以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恢复原定水量基数。
两户以上合表用户,暂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 因用户原因未完成水表出户改造的,一年之内暂执行第一阶梯水价,一年后合表用户每户年平均用水量超过第一档在第二档以内、或超过第二档的,分别按第一、二档平均价和第二、三档平均价缴费。
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生活用水在第一阶梯水量内的,继续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基础水价每立方米优惠0.50元。超出第一阶梯水量部分,价格不再优惠。
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按规定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区居委会办公和公益性服务,博物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养老机构,警务室用水)暂不实行阶梯水价,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加价10%。
一年为一个阶梯水价计量周期
居民阶梯水价以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用水量为一个计量周期,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居民家庭生活每户年度用水量在第一级阶梯水量内的执行基本水价,超过第一阶梯水量的执行第二阶梯水价,超过第二阶梯水量的执行第三阶梯水价。
据介绍,本方案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2015年后七个月阶梯水价具体实施起始点,供水企业可根据实际抄表时间,按照实际用水月数折算分级用量,以合同形式与用水户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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