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宣传,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楼院、驻区单位督促监督社会单位落实垃圾分类社会责任,倡导辖区单位及驻区各部门积极配合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中。6月1日上午,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仍然有两个小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备相应设施,且前期执法人员已对涉事的两家物业服务公司下达过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并对《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告知。针对物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事实,新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两家物业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按照条例规定分别对涉事物业公司做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这是石家庄市新《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处罚罚单。新华区城管局呼吁各社会单位及广大市民,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按指引标识正确分类、准确投放生活垃圾,杜绝乱投乱放,引领垃圾分类绿色节能健康生活“新时尚”。(李会嫔 通讯员单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