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岭)“警察同志,他喝酒了,我可以作证!你们带他去医院,该拘留就拘留!”6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张举路设置临时卡点查获一名酒驾男子郭某,而现场举报男子酒驾的正是郭某的妻子。当日20时40许,栾城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张举路设置临时卡点,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此时,一辆车牌照为冀A****3的小轿车缓慢驶进检查点,远远就听到车上有争吵声。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轿车停车接受检查。当司机刚落下窗户,酒精测试棒便发出报警提示。“司机师傅您好,我们是栾城交警大队民警,正在例行检查,请您配合。您喝酒了么?”面对民警的询问,轿车司机表示没有喝酒。但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达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事实证据面前,该司机依旧拒不承认喝酒,并拒绝配合执勤民警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正当轿车司机和执勤民警对峙之时,坐在副驾驶上的女子急了:“警察同志,他喝酒了,我可以作证!你们带他去医院,该拘留就拘留!”看到这一幕,司机懵了,无奈地跟着执勤民警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该司机117.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该轿车司机郭某,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他的妻子。郭妻因为丈夫喝完酒要开车,正在和郭某怄气。正巧回家路上遇到交警查酒驾,便有了现场举报丈夫酒驾这一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吊销郭某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