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2019年度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项目开始申报。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偿银行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生的贷款损失,鼓励引导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无需担保,只需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即可获得银行贷款,大幅降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抵押门槛。贷款企业应满足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55%;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经石家庄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下;信用等级在BBB+级(含)以上;持续经营时间在1年(含)以上且保持盈利;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时间不少于3个月(含)等条件。贷款项目需满足技术创新性强,拥有申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完成研究开发;项目总投入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等条件。由于银行业务机制的原因,目前能够开展这项工作的县区有: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李彦水 见习刘佳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