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峻峰)经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同意,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对外公布石家庄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本次取消的证明材料共有63项。比如,此前申请人办理“撤销有贷款的商品房合同备案”,房产交易中心会索要由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今后办理此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贷款结清证明”,明确予以取消。此前申请人办理“中考加分”,市、县考试机构会索要由民宗部门开具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今后办理此事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少数民族身份证明”,以“证照替代”即可。石家庄明确,对于取消的证明材料,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石家庄市政府相关部门将简化事项和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落实管理措施,切实做好取消证明材料的后续对接工作。同时,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证明材料取消后,需要有关部门配合调查、核对信息的,要主动配合,及时反馈意见。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要求,加快推进本级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及时公布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减证便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切实精简基层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附:石家庄市直单位第一批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