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非法放贷,进而实施诈骗
——石市公开审理29人涉黑案
燕赵都市报讯(蔡艳荣)12月19日至21日,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谷某某等29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罪名一案。该案是该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犯罪事实、受害人数最多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以来,谷某某等人,以石家庄市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为主要对象非法发放无抵押、无指定用途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服务费、家访费,以“套路贷”等手段诈骗钱财。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谷某某等29人为谋取最大非法放贷利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追究被告人谷某某等29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由桥西法院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庭庭长主办,院领导亲自担任审判长,6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9名辩护人出庭为各被告人进行辩护,58名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犯罪性质、数额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井然有序。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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