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将启动
根据气象和环保预判结果,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石家庄市将于10月31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日至11月4日,全省气象扩散条件持续不利,并受偏南气流、温度升高和湿度增大影响,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石家庄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有关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10月31日12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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