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实习生李冬雪)7月24日上午,从省政府新闻办获悉,7月10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批复河北省公安厅,同意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办理外国人口岸签证业务和台胞口岸办证业务,标志着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有了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口岸办证权。
据了解,“口岸签证”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公安部委托,地方政府在对外开放的口岸设立签证机构,为出于人道原因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或具有其他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以及符合规定的外国旅游团体办理签证的特殊签证方式,是使(领)馆签证的重要补充和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石家庄国际机场外国人口岸签证和台胞口岸办证业务开通后,可为具有紧急入境需要的外国人签发口岸签证;可为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台胞证。这是河北省改革开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河北省对外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和层次的进一步加深,将持续为河北省的对外开放交流注入新的活力,对推动河北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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