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8日举行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此次会议将对这部地方法规进行审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项目自2001年6月启动以来,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建设者的不懈努力,项目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走在了国家同期批复的8个地铁建设城市的前列。按照建设目标,明年6月底,1、3号线一期工程将投入载客试运行阶段,它标志着我市将迈入地铁时代。
由于目前国家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尚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为保障依法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在轨道交通试运行前出台我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依法对轨道交通进行规范管理,维护轨道交通运行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都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市人大常委会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列为今年的立法项目。目前,该《条例(草案)》已进行了初审。《条例(草案)》主要从管理体制、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应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委员们认为,轨道交通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提升人居品质、拉动经济增长、打造一流省会城市意义十分重大。轨道交通项目是备受全市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工程,需要长期投入、持续运行、不断完善。《条例(草案)》总的来看,内容比较完整,结构较为合理,既吸收借鉴了外地市经验做法,同时突出了我市地方特色,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法律责任部分也符合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同时,委员们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