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石家庄市今夏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正式启动。到7月10日前,石家庄市将坚持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资金扶持相结合,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工作“零火点”的目标。
根据《石家庄市2016年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6月1日至7月10日为禁烧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并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和督导、检查执法组,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
禁烧期间,秸秆禁烧执法检查人员将各负其责,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并坚持全天候巡回执法检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所有乡、镇(办)要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对因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力而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的县(市)、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主动性、自觉性,使秸秆禁烧工作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