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最新调查数据显示,4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6%。其中,食品价格上涨4.5%,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价格上涨0.3%。1月至4月累计,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
注意到,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升二降”。涨幅最高的为医疗保健类,同比上涨5%,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2%。其次为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4%,带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1.15%。
4月份,与上月相比,鲜菜价格下降25.7%,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97%。衣着类降幅最大,环比下降2.7%。居住类、交通和通信类,降幅分别为0.8%和0.4%。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三类价格上涨。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与上月持平。
调查队工作人员综合预判,若经济增速保持平稳、各类突发因素等影响在可控范围内,预计上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或将呈持续温和上涨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