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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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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4 00: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家庄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石家庄市将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按照各县(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各学校招生片区,依据户籍及家庭实际住址,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且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石家庄市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那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考虑到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户籍适龄学生,虽然长期在主城区居住,但由于“人户分离”问题,并不完全适用于划片招生的政策要求。为充分保障这部分学生入学权利,今年特别规定:户籍在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并在主城区稳定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父母在主城区购房并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由住址所在区教育局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石家庄市再次明确:共有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此外,在往年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若干要求的基础上,将严禁借课改实验、小初衔接等名义进行或变相进行非起始年级招生。
        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跨县域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查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户口簿、父母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石家庄市小升初跨县域转学证明表》,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为学生办理跨县域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就学。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开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便民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答疑问,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市教育局及主城区教育局招生工作便民服务热线:
        市教育局:86036697;
        长安区教育局:85995837;
        桥西区教育局:89653016;
        新华区教育局:87832435;
        裕华区教育局:86578978;
        高新区社会发展局:66571698。
        主城区招生时间安排
        (一)6月6日-19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公办小学的登录“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试行)”报名。
        (二)6月27日-29日,小升初跨县域转学学生到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同时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报名手续。
        (三)7月4日前组织学生填写《石家庄市2016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
        (四)7月18日前完成本地户籍小学招生工作。
        (五)8月1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六)8月8日-9日,各区教育局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分配结果查询时间及验证时间由各区自主确定,但不得晚于8月20日。
        (八)9月1日,正式开学。
        主城区办理小升初跨县域转学手续
        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升初报名地址
        长安区:和平东路小学(和平东路与谈中街交叉口南行80米路西)
        桥西区:城角街小学(裕华西路与西二环交叉口北行60米路东)
        新华区:新华区教育局院内(西焦北路18号,友谊北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北行200米路西)
        裕华区:南王小学(塔南路与建华大街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北)
        高新区:54中西校区(天山大街与湘江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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