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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作风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石家庄市将大力拓展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对4大类,13种人群,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将涉及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被列入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的4大类、13种人群包括,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及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求助事项符合现行规定的70岁以上老年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正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失独家庭成员;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案件。为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我市将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改版提升12348热线、打造“网上办事”平台、打造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一站式、“智能化”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综合法律服务中心”4月底前全部更名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实现全市各县(市)区中心服务场所全部建到临街一层,离百姓最近的地方,同时,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范畴,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搭建公证服务民生平台,积极与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沟通,建立公证服务联系点,为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公证服务。司法行政进社区和村(居)法律顾问,在去年全覆盖的基础上,将进一步统一服务标准和流程,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效果。
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我市将开展法律护航工程,为我市吸纳首都科技成果转化、承接优质产业要素转移提供法律支持,开展“公证服务企业质量行”活动,挖掘我市经济发展运行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领域对公证服务的需求,为石家庄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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