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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消费者住宿期间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宾馆旅店服务业的监管力度,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9日,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宾馆旅店服务业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市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顿集中对全市宾馆、快捷酒店、旅店服务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查处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销售、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服务等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住宿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
其中,将对以下九项行为给予重点执法检查,一是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二是销售“三无”、失效、变质的商品;三是销售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四是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五是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六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七是无照经营行为;八是在商品采购、接受团队客户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和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行为;九是欺诈消费者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此外,工商机关还将严查各类宾馆、快捷酒店、旅店服务业的经营主体资格,积极开展宾馆、旅店服务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加大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的住宿用一次性洗漱用品、卫生纸、有偿使用商品和待售商品的质量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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