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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市公开选任714名人民陪审员,目前已开始接受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担任人民陪审员需要年满二十八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但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三类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四类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同时,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持推荐、申请表;身份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无违纪违规证明等材料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管理处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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