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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21时许,2名涉嫌实施电信诈骗的广西宾阳籍犯罪嫌疑人被我市警方从广西南宁押解回石家庄,“6·16”特大电信诈骗案就此告破。
2015年6月16日,我市长安区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QQ号冒充某公司老板,通过QQ指令该公司会计转账124万元,被骗资金很快被犯罪嫌疑人在异地取走。
案件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的地点为广西省宾阳县,被骗转账资金在广州市被取走。专案组立即兵分两路南下,一组奔赴南宁,一组赶往广州展开全面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民警通过细致的摸排、大量数据的分析,终于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确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
8月8日,南宁、广州两地抓捕组民警同时展开收网行动。赴南宁抓捕组在南宁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罗某(男,20岁,广西宾阳县人、诈骗团伙老板)、罗某某(男、27岁、广西宾阳县人、诈骗团伙骨干成员)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赴广州抓捕组在广州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专门负责取款的黎某(男、33岁、广西人)抓获归案。在犯罪嫌疑人藏匿地,抓捕组民警当场查扣了电脑、无线网卡、手机、银行卡等大量作案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利用QQ冒充长安区某公司老板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作案过程中,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罗某等人负责利用QQ冒充公司老板,通过QQ指令公司会计转账,犯罪嫌疑人黎某等人专门在广州等地实施异地取款。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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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作为一种与受害人“不接触”的犯罪,诈骗形式多样,破案难度大,近年来一直呈高发态势。警方提醒市民,防范“电信诈骗”,应牢记十个“凡是”:
1、凡是自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
2、凡是叫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
3、凡是通知中奖、领取补贴要你先交钱的。
4、凡是通知“家属”出事先要汇款的。
5、凡是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的。
6、凡是叫你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
7、凡是叫你宾馆开房接受检查的。
8、凡是叫你登录网站查看通缉令的。
9、凡是自称领导(老板)要求汇款的。
10、凡是陌生网站(链接)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
以上都是电信诈骗。凡是对陌生电话心存疑虑的,千万别汇款!可以求证“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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