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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685元调整为1738元(含)以下
4月23日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部门获悉,4月27日起,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将全面开展2015年度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工作,确定其能否继续享受住房保障。该市放宽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界定标准,本次复核的界定标准由去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1685元调整为1738元(含)以下。
本次年度复核的范围为具备住房保障资格且在2015年前已享受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家庭。2015年新申请且已纳入保障的家庭不参加复核。
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无论家庭情况有无变更,均要填写《石家庄市2015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复核表》,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所租住的保障房小区服务窗口领取,也可登录石房网站进行下载。
石市住房保障部门提醒,本次年度复核申请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至5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度复核的家庭,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取消该家庭住房保障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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