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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今年河北省将完成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其中,石家庄市环保局将在10月1日前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包括城市内24小时、48小时预报。
据了解,今年10月1日前除石家庄市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外,有条件的市可开展未来3天或一周的空气污染趋势预报。年底前,其他10个设区市要建立空气质量预报例行工作机制,为明年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做好准备。
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各市要定期对辖区内空气自动站进行巡检、维护与管理,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将不定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站点对各地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监督检查。 另外,全省还要在节假日、汛期和敏感时期,加强值班备勤力量,多渠道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构建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环保部门要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省环保厅将对重点突发事件进行督查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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