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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百姓在家门口享受京津名医服务
燕赵都市报讯(记者刘伟)2015年,市级医院将全部与京津知名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让石家庄百姓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京津名医的服务……记者3月13日从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今年,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工作将有一系列“要点”。
-引导患者理性就医,逐步形成就医诊疗新模式
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制定开展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
防治管理为突破口,探索按病种打包、上下联动的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患者理性就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诊疗新模式。
通过组建紧密型医联体、对口支援、多点执业等形式,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使老百姓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政府补助资金提高到380元,个人缴费110元,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做好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相关工作。巩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大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合理控制次均费用。进一步扩大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范围。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全市范围内发生重危伤病、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落实“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推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和应用工作
2015年,力争基本实现居民健康卡新农合参合人群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推行居民健康档案查询服务,加强区域电子病历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全面优化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实现医院之间、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远程医疗、分时段预约诊疗等信息惠民项目,以信息化手段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在加快推进优质资源倍增工程方面,年底前,市五院门诊医技及应急救援综合楼投入使用,市一院中心院区综合病房楼完成主体验收,市四院谈固院区综合病房楼主体封顶,加快市一院正定新区分院和市六院玉村院区等项目建设。
推动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精简再生育审批程序和材料
2015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8‰以内。
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指导基层做好单独两孩再生育审批工作。
深化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医养扶一体化”服务模式,探索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服务绿色通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父母投保住院护理补贴保险。
推进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做好生育信息采集工作,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逐步取消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便群众办事。推进计划生育网上办事大厅和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精简再生育审批程序和材料,推行承诺制等便民措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
-推进万名健康指导员“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增量全部用于支付村医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推进万名健康指导员“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形成独具石家庄特色的大医院专科医生、社区全科医师、居民健康指导员“三位一体”无缝隙健康管理新模式,宣传健康素养知识,提供健康指导,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提升石家庄市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在4所县(市)中医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确定10种中医优势病种,实现同病种同费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中医工作室设置标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5个名中医工作室,发挥中医专家及团队作用,培养基层人才队伍。
拓展托幼机构儿童“治未病”试点工作,在50所幼儿园举办“3-6岁儿童中医治未病指导培训班”,培训老师和家长,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选择5所中小学,开展中医穴位按摩预防青少年近视眼试点工作。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利用妇幼信息网络平台,对孕产妇、儿童采取全过程中医健康干预。利用微信等新媒体推进中医药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
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持艾滋病疫情低流行态势。加强慢性病风险因素监测,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做好癌症早诊早治、肿瘤登记、死因监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口腔疾病防治等项目,做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做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开展空气污染(雾霾)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和生活饮用水监测。
-启动卫生监督在线监测系统
积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继续推广“二维码”卫生监督阳光服务平台应用,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卫生监督监测信息全部纳入服务平台,实现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即时、便民、公开;启动卫生监督在线监测系统,对生活饮用水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指标开展实时监控、即时公示。
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督办,巩固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成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曝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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