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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该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3月7日(今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初中阶段高水平运动员和科技创新2个中考加分项目,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资格,保留4类加分项目。
根据通知,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前六名、省级中学生体育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考生,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资格。3月7日之前获得初中阶段高水平运动员加分资格的考生,经市教育局组织测试认定合格后,考生中考成绩总分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
此外,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举办的石家庄市中小学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3月7日之前获得该项赛事一等奖的学生按原有加分政策执行。
保留4类中考加分项目包括: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接受教育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户口独生子女(在市区参加中考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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