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于2015年寒假过后新学期开始,石家庄市内新华、长安、裕华、桥西四区共选定20所小学试行开展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工作。
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小学生无人看
免费托管解决家庭难题
教育部明确规定,小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不允许组织有偿补课活动。石家庄市各小学严格遵守规定,一般下午放学时间都在3时30分至16时30分。但这个时间内,很多家长还在上班。因此,过早放学造成了一些家庭“接孩子放学难”,对此,家长反响比较强烈,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有效解决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管的后顾之忧,保障未成年人安全,根据部分学生家长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借鉴北京、长春等地小学生托管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从2015年寒假过后新学期开始,石家庄市开展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托管服务坚持“家庭自愿参加、学生集中托管、活动安全有序”原则,通过设立“小学生免费托管专项经费”,有效整合学校、家庭与社会三方面资源,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小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区20所试点小学免费托管
杜绝违规或变相收取费用
2015年,在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等四区,每区选取5所小学作为试点,总共20所试点小学开展工作,免费对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小学生进行托管,托管教师和管理人员以及外聘教师费用,主要以各区投入为主,市级列出一定预算资金适当奖补,视各区完成情况拨付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杜绝借“托管”服务之名违规或变相收取家长费用。
托管时间为正常放学后两小时
具体时间各学校确定
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学校正常放学后延长2小时,在学校开设托管班,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校确定。
家长自愿申请
学校进行公示
托管对象为放学后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单亲等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小学生。
本着家庭自愿的原则,向试点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托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符合托管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明确责任义务
双方签《托管协议》
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各学校要成立学生免费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托管工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
经学校公示确需托管的学生,由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与责任。各试点学校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采取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提高家长对托管工作的知晓度,取得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学校记录托管情况
做好托管安全预案
试点学校要根据托管实际,探索建立学生校内托管工作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好托管安全预案,健全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托管人员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托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托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不得进行集体补课
严禁将托管委托校外培训机构
各试点学校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托管,但不得将托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不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将托管活动委托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举办“托管”服务的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对“托管”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办班或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托管服务逐步全覆盖区域内小学
逐渐向学前教育延伸
从2015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在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等4个老城区中进行学生放学后校内托管试点工作,每区选取5所小学先行试点,再逐年有计划地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现区域内小学全覆盖,并向学前教育延伸。
托管还需学校、社会、家庭合力
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合作机制,形成托管合力。在学校积极挖掘现有教育资源。社会充分利用社区阅览室、活动室。广泛组织发动社区志愿者、居委会干部和老党员、老干部,义务接送、托管小学生,为学校和家庭减轻压力。开展家长学校活动,对家长进行培训,转变孩子教育是政府和学校的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家长的教育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