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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修复生态环境、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石家庄绿色崛起,强化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承接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和京津产业转移创造良好条件……”日前,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石家庄市加快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努力实现山地和山前平原等生态修复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得到较好恢复,构建较完善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管理的体制机制。
推进西部山区山体修复
《意见》提出,重点对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沿线两侧2公里,石家庄建成区周边3公里以内,井陉、鹿泉、平山等县城建成区周边3公里以内灭失矿权的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对全市位于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等可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实施复绿。
对超贫磁铁矿现有探矿权转采矿权的,严格执行以排定产的规定。尾矿库运行终结之后,要及时闭库,进行绿化或土地复垦。
尾矿库的回采,要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严禁私挖滥采和无序回采。到2017年,实现30座尾矿库恢复生态、5座地下矿山充填采矿,尾矿库库区和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规范滹沱河沿线企业排水
《意见》要求,规范企业排水。2015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所有企业排水必须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由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污水不能够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企业,由当地政府责令关停取缔。确保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督促全市30家污水处理厂实施升级改造。
在排水管网建设方面,加快沿线村镇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在2015年6月底前,滹沱河沿线所有村庄的生产、生活污水、雨季雨水等均能够进行收集,纳入管网。在畜禽粪污治理方面,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建立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严禁排污直接进入河道。《意见》要求,到2017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供水网络,基本建立多水源统一调度与配置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到2017年,全市主要干支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城市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全市地表水环境状况显著改善。
城市建成区内关停自备井
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重点,实施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地表水源地和地下水源地保护工程,在上游地区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将保护任务和措施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实施南水北调中线配套工程。2014至2017年,完成连接石家庄市区及9个县(市)、区176公里输水管线工程。
根据市域地下水超采造成危害程度的预测评估,将地下水开采管理划分为禁采区、限采区和控采区进行分区开采;建立统一的地下水资源管理机构,实行规划开发,统一合理调度,在城市建成区内逐步关停自备井,统一调度使用城市供水。
提升主城区绿化景观
《意见》要求,以提升通道绿化景观为重点,对主城区通向“三区一县”(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的迎宾道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国省道两侧进行绿化林带建设和补植补造达到规划标准。
在原有三环路两侧各50米宽防护林带(含中华大街北延段)的基础上,全部拓宽至100米宽(北三环外辅道两侧绿化30米宽),使绿化林带全部闭合。
在石太高速南侧形成绿化“断带”的闲置地块补植大量乔灌木,形成全长19公里的连续绿色景观长廊;对京港澳和石太高速两侧已建成的总面积196公顷的“疏林草地”进行全面提升,补植大量乔灌木;对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南出口)互通桥区,以及京港澳高速公路(中山路至裕华路段)东侧绿地进行提升完善,打造展示石家庄窗口形象的园林精品,总绿化面积约186.5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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