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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家庄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京港澳高速、石家庄机场、三环沿线、张石高速连接线、绕城高速等地违章设置的违章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整治拆除。
通知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对京港澳高速:栾城入口至石家庄机场出入口;石家庄机场:京港澳高速出口至机场候机楼;三环沿线:石太(黄)高速北新城桥至北五女;东、西、南三环路沿线;张石高速连接线:张石高速连接线出入口至绕城高速;绕城高速:张石高速连接线至京港澳高速等地的违章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集中拆除。拆除主要内容包括未经县(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违章设置的广告塔,利用桥梁、涵洞等设施设置的各类广告。
据悉,按照通知要求,按照行政区划管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违章户外广告设施组织拆除。此次拆除时间从7月1日—7月31日为自行拆除阶段,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城管部门按分工负责责任区范围内违章广告的自行拆除工作;8月1日起为协助拆除阶段。凡逾期未拆除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协助拆除。同时,通知中明确指出,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望各产权单位和广告经营单位要自觉维护省会城市市容形象,主动配合拆除户外广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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