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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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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6 02: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即将开始,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发文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宣传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夸大事实,粉饰成绩,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进行宣讲,可宣传自己学校,不得涉及其他学校,可讲数字,不得排名。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必须正面宣传高考所取得的成绩,要重点宣传本学校的先进办学理念、学校文化建设、教师风采、育人模式、办学优势和特色、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严禁虚假宣传,严禁各普通高中宣传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或公布高考成绩排名。不得夸大事实,粉饰成绩,不得作不科学的保证教育效果的承诺,欺骗误导学生和学生家长。不得在招生宣传中出现“主城区、全市排名或者上线人数等之类”未经教育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要求各高中学校只允许在本校内设立咨询站,不得到其他学校、场所设立或委派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各咨询站招生工作人员要佩戴标明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的标志上岗;可宣传自己学校,不得涉及其他学校;可讲数字,不得排名;可对本校进行纵向比较,不得与其他学校进行横向比较;不得以本校之长比他校之短,贬低其他学校和教师。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不得提前散发招生宣传资料等进行招生宣传;不得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工作;不得在家长微信群等宣传学校高考成绩;不得私下联系班主任、教师、学生本人,不得私下到学生家中许诺,不得以不收学费或少收学费的办法拉生源;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故意混淆与公办学校关系,模糊办学主体,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学生或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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