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公布《石家庄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提出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计划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计划,2019年度石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03.85公顷以内,其中拟通过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645.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1.36%;拟通过划拨方式供应258.8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64%。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来看,2019年度石市商服用地138.2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5.29%;住宅用地338.23公顷,占37.42%;工矿仓储用地105.75公顷,占11.7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1.80公顷,占15.69%;交通运输用地179.85公顷,占19.90%。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来看,2019年,长安区供地273.71公顷,桥西区供地127.63公顷,裕华区供地129.00公顷,新华区供地79.51公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地234.69公顷,井陉矿区供地59.29公顷。《计划》还提出,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时,要坚持效益优先,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科技创新、工业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项目用地,大力保障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新型城镇化、现代服务业等各类省市重点项目用地,统筹落实好中小微企业发展用地,努力推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推动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严禁为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应土地。同时,强化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对住房用地,严格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求,统筹存量房屋、已供应未开工和在建住宅项目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并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和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合理确定“显著增加、增加、持平、减少、减少直至暂停”住房用地供应调控目标,科学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布局和时序,并稳定、均衡住宅用地供应,做到依据调控目标制定供应计划、以供应计划执行推进调控目标落实。(冯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