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决策部署,石家庄市机关社保中心按时间节点完成了移交任务,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流动、聘用人员,由于受系统对接等诸多因素影响,在社保费职责划转后暂无法办理缴费业务。市机关社保中心多次与税务部门对接协调解决方案,创新提出在社保费职责划转过渡期内,由税务部门拉专线、设专口、派专人,驻点到该中心业务经办服务大厅集中办公,一方面减少流聘人员个人办理涉税登记等诸多手续,另一方面防范和化解由档案托管机构代理缴费后,存在的社保基金征管等重大风险隐患。该方案3月初开始施工,目前税务专网调试成功,现驻点人员已到位。至此,社保费职责划转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聘用人员缴费问题圆满得到解决。这在河北尚属首例。(赵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