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讯(李会嫔)《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近日印发:到2020年,石家庄市将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平原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应烧尽烧,山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大幅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在建设焚烧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建设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等配套设施。每个县原则上要谋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规模不低于本地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的5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平原地区的农村,采用“户分类、乡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边远山区、分散的农村,可以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2019年9月底前,栾城区中节能(石家庄)垃圾焚烧技改项目、晋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元氏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项目、井陉县石家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项目、鹿泉区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示范工程投产运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净增3250吨/日。到2020年,石家庄市计划新建扩建处理设施14座,其中焚烧设施10座。●相关新闻:建居民“绿色账户” 积分换生活用品城市生活垃圾将按易腐、可回收、有害和其他等四类进行分类处理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石家庄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民心工程,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构建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为主、填埋处理技术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架构,全面提升石家庄市垃圾处置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石家庄市计划新增生活垃圾转运设施160座,新增运输车辆563辆,新增转运能力10230吨/日。其中:市区、县城计划新增转运设施81座(压缩式转运站50座),增加转运车辆376辆,提升转运能力7197吨/日;农村计划新增转运设施79座,增加转运车辆187辆,提升转运能力3033吨/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遵循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4类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鼓励县(市、区)政府与垃圾分类专业公司合作,建立居民“绿色账户”,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积分奖励,通过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方式,逐步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积极性。落实街道办事处责任,调动物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推行干湿分离投放法。农村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处理资源化模式。景区则要设置垃圾转运站。(冯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