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联合会商结果,为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11月22日12时,石家庄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24日-27日,受近地面偏南气流、高湿和逆高温影响,河北省中南部(石家庄、保定、衡水等)污染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
为了减轻不利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大气办要求,石家庄市于11月22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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