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将采用“四分法”
年底前全部党政机关、大中小学(院)校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任学光)从近日召开的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目前该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已全面展开,并采用“四分法”(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对生活垃圾分类,努力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按照计划,2018年底前,该市全部党政机关、大中小学(院)校要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各县(市、区)将选择部分医院、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开展试点、考核工作。
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采用 “四分法”:有害垃圾,指含有害物质,需特殊处理的、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日用化学品;易腐垃圾,指家庭、餐饮、机关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易腐性废弃食材、食物、食用油脂等;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张、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大件垃圾等;其他垃圾,上述之外的未能单独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参与分类的居民小区分类垃圾收集点位置应固定,容器密闭,场地硬化,最大服务半径为70米。对居民来说,生活垃圾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投放至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不得乱丢乱倒,避免二次污染。提供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体,必须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投放,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