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同时结合河北省实际提出落实意见,其中特别强调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018年,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小学、初中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近原则划定的片内小学、初中入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不再新增56人以上班级。小学升初中可探索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招生。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地方,要扩大公办学校容量,购买民办学校服务,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河北省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区域内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统筹与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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