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乱扔烟头、随地吐痰、车窗抛物等行为,每个(次)罚款10-50元。3月1日起,石家庄市将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这些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处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省会城市建设管理攻坚提质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城管委广泛开展了“讲文明、改陋习,除顽疾、洁城区”专项行动,并在前期大量宣传的基础上,从3月1日起,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专项行动中,市城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除蒂”、“禁丢”、“清癣”三项行动,定期组织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走上街头捡拾烟头、垃圾和杂物;联合交管部门、聘请义务监督员、发动市民,开展“随手拍”等活动,抓拍车窗抛物等乱扔垃圾行为;发动各产权单位和志愿者,对市区街道两侧市政、电力、通信交通等设施上张贴的小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为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3月1日起,各区(县)综合执法机构、市城管委执法单位将安排专门力量,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上限处罚。
其中,对乱扔烟头、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每个(次)10-50元罚款;对车窗抛物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每个(次)10-50元罚款;对乱贴乱画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予以每处(次)50-200元罚款;对在街道违法散发小广告的人员,除查扣其物品外,依法进行处罚。
据市城管委市容处工作人员介绍,3月1日起,城管执法人员将以小组为单位,对违反《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行为进行巡查、处罚;执法人员将统一着装,亮证执法,严格填写执法文书,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增强城市意识、提升市民素质、净化城区环境为目标,积极引导市民拒绝不文明行为,改掉对公共环境卫生危害严重、市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陋习,全力打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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