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在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活动月”(以下简称“招商月”)活动中,经过全市上下联动,招商引资取得突出成效。
从正在筹建的市投资促进局获悉,当月,全市共签约重点合作项目105项,协议引资额1435.15亿元;组织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165次批次,“引进来洽谈”活动108批次,共拓展499家新客户资源。这些成果为我市着力做大做优“增量”,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进一步夯实了客户和项目基础。
“走出去”、“引进来”
掀起合作交流、商机涌动热潮
在招商月活动中,我市以各县(市)、区为主体、以开发区为项目载体,通过高层推动、部门联动、专项活动,迅速掀起了招商引资热潮,卓有成效地拓展了一批重要客户,推动了重点项目。
全市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积极开展各种招商活动,共组织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165批次,“引进来洽谈”活动108批次。活动地域涉及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广西、河南、安徽、山东、辽宁、福建、湖南、湖北、浙江、江苏等14个省和直辖市。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赴安徽芜湖、北京等地,重点推动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项目、国际科创城项目、半导体芯片微波射频生产基地项目以及“大数据产业园”项目;赴深圳,重点推动智慧创意产业园、基因检测民生应用示范中心、农业育种数据中心和未来农业示范等项目。
在“2017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上,我市精心布展,利用先进手段,全方位宣传石家庄、推介石家庄。市投促局组织举办了“中国·石家庄国际投资合作推介会暨重点项目签约仪式”,扎实对接了一批重点产业项目,掀起了合作交流、商机涌动的热潮。
市直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题招商活动。市投促局组织了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精准医疗三个专题招商会,对接了一批重要客户和重点项目。市商务局在北京举办了“打造石家庄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北京推介会”;市工信局组织参加了“第十五届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市文广新局组织参加了“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各县(市)、区成立专门招商小组,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请进来考察洽谈多种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招商活动。
大项目、好项目聚集
招商成果既有数量更重质量
通过招商月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市在客户拓展、项目洽谈、项目签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拓展了一批重要客户。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我市优势产业,全市共拓展499家新客户资源,包括中冶集团、中铁、中核等央企14家,微软、北新建材等世界500强企业9家,锦江集团、中化集团等中国500强企业13家,美国TRANS OVA公司、巴基斯坦巴中项目开发公司、意大利阿尔纳多卡普莱公司、以色列达甘农业公司等跨国公司18家。
形成了一批重要意向。通过深入了解客户背景,积极开展对接洽谈,全市累计洽谈推进项目225个,达成合作意向120个,意向引资额1434.34亿元。
签约了一批重要项目。招商月期间,全市共签约重点合作项目105项,协议引资额1435.15亿元;并且,签约项目呈现数量多、质量高、投资额高、大项目多、新兴产业项目聚集等特点。签约项目中50亿元以上项目13项,100亿元以上项目8项。签约项目主要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
为抓好招商引资实时调度,市投资促进局建立了“石家庄市投资促进管理系统”,实现了客户拓展、意向洽谈、项目签约等情况的网上调度,各县(市)、区实时更新客户、项目进展情况,市投促局实现了对活动信息的日更新、周通报和阶段性推动,加强了对具体工作的督导、协调、推进。
推进项目履约落实
争取签约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为确保我市招商引资月活动的成效,下一步,我市还将通过建立客户信息库,实施“项目履约落实月”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签约项目早日投产达效。
在加强与客户和项目的后续联络跟踪方面,市投资促进局将以招商月活动所拓展的客户为基础,建立全市重点客户信息库,每个县(市)、区要达到100家,全市要达到3000家,作为重要客户资源。指定专人对重要客户进行跟踪联络,持续保持对客户的后续服务和工作跟进,推动合作对接和项目洽谈。对已经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的项目,进一步加强联络沟通,组成专门小组,制定洽谈方案,将合作意向具体化、明晰化,尽快确定投资规模、用地要求、配套条件等具体合作事项,推动项目尽快签约。
目前,我市已经确定将6月定为“项目履约落实月”,对今年以来的签约项目,特别是招商月活动中签约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制定实施“项目履约责任制”,逐个项目明确“项目单位、县(市)区职能部门、县(市)区领导及市直部门”四个层面的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推进目标,切实推进签约项目履约落地。对于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分包负责制,形成上下一致、协调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签约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企业注册设立、配套条件及政策落实、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等五个环节实现实质性进展,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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