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石家庄市法制办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石家庄建设,按省有关方案要求,我市将继续深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着力提高各级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立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大力推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提供良好法治保障;积极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良好环境;切实加强对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学法制度,坚持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立法监督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完善行政权力分配制度。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司法权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严格规范刑罚裁量权,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监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将覆盖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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