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惠及幼儿家庭16245户
今年,石家庄市财政筹集资金4486万元,将对主城区50所民办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实行政府补贴,将惠及幼儿家庭16245户。
2016年起,石家庄市开始对主城区收费在500-1200元区间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实行政府补贴。其中,对月收费1000-1200元(含1200元,不含1000元)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每人每月补贴250元;月收费750-1000元(含750元和1000元)的,补贴300元;月收费在500-750元(含500元,不含750元)的,补贴250元。
同时,对在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残疾幼儿资助经费标准,由原来国家制定的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2000元,主要用于减免幼儿园在园幼儿的保教费、餐费。
石家庄市还积极鼓励幼儿园提档升级,对经审核认定的普惠幼儿园分类评定,每升一个等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扶持补贴;已达到城市一类及以上等级并办园规范运行良好的普惠幼儿园,次年开始给予每年6万元的扶持发展资金。
按照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的原则,今年初,主城区民办幼儿园踊跃申报参加。据统计,今年受惠幼儿园家数将由2016年的26所增至50所。目前,市财政已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000万元,共筹集到4486万元,将惠及16245户幼儿家庭。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的实施,将使百姓受益、民办幼儿园受益,并将缩短石家庄市学前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差距,使学前教育更加趋于均等化。(尤 杨 史颖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