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街道或乡镇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城市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内,有明确的接种服务责任区。
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为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我省日前专门出台了《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标准》。标准提出,城市接种门诊应根据服务区的人口密度、适龄人群数以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立;城镇每个街道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每个乡镇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服务半径超过以上标准的地区,应当根据情况增设预防接种门诊或者接种点。交通不便或偏远的农村地区,在保证服务质量前提下,可设立村级接种点,采取定点与临时接种点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新建城区、居民区、开发区应当及时增设接种单位。在工作开展方面,城区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每周开诊时间不少于5天,至少有一天在周六、周日;农村实行周接种,每周开诊不少于2天。
标准要求,接种门诊使用面积要在50平方米以上,设有登记、接种、留观等功能分室或分区,且有单独的通道,不与医院其他科室交叉,避免交叉感染。接种门诊要配备冷链设备,保证疫苗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