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 温
深化国企改革要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将通过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加强企业外部监督、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国有资产损失和监督工作责任追究等举措,密织一张大网,实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全覆盖。
我市将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同时,正确处理好依法加强监督和增强企业活力的关系,尊重和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监督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责任主体,严肃追究责任。
着力强化企业内部监督。我市将加快建立涵盖企业内各治理主体及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察、法律、财务等部门的监督工作体系,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建立企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内部信息共享,推进共同监管。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加强企业内设监事会建设,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监督,大力推进厂务公开,(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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