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市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市范围22个县(市)、区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方案提出,石市将依据《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每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建设一个文体广场、一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
其中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完善,规划建设标准不低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其中本辖区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不少于800平方米,3-5万人的不少于500平方米,3万人以下的不少于300平方米。乡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且文体活动器材齐备。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民中心进行建设。尚未建成村民中心的,要利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满足“一个文体广场、一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的基础上,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要在15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室外文体广场1个以上,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文体活动器材齐备。
同时,有条件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可搭建戏台舞台。平山、赞皇、灵寿、行唐等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要增加建设一个宣传栏、一个简易戏台,宣传栏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冯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