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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破获特大盗窃案 女子支付宝被男网友盗刷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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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8 02:4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讯员解伶 程燕燕)与男网友见面,一觉醒来,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不见了,支付宝还被刷走4.8万元。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新华路刑警中队破获了一起特大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据警方介绍,6月11日凌晨3时许,新华分局新华路刑警中队接到市局指挥中心转警称,某广场C座发生一起盗窃案,要求立即出警。接警后,副中队长周晓勇带领民警樊智谋、刘立波迅速赶往现场。通过询问被害人刘女士(化名,北京人)警方了解到:一年前,刘女士在朋友圈加了一位好友陈某(化名),而后近一年多时间没什么联系。直到今年3、4月份,俩人才在微信上聊起来,后来就相约见面。6月10日,陈先生专程到北京西站与刘女士见面,然后一同来到石家庄,入住某广场日租房,期间还喝了点小酒。6月11日凌晨,刘女士一觉醒来,发现陈某不见了,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手机、身份证、银行卡都不见了,于是赶紧报警。后经刘女士查看,支付宝也被刷人走4.8万余元。
        由于案情重大,周晓勇立即将案情汇报给中队长王志军,王队长又向刑警大队大队长闫利民、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朱建伟作了汇报。朱建伟指示,成立专案组,一定要尽早破案,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专案组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日租房所有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凌晨1时许,一名男子从房间里出来,乘电梯离开日租房,打车奔红军街方向,市庄村一带,但警方未能获取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又通过对日租房老板和服务员进行调查,得知,该嫌疑人持假身份证入住,而刘女士也只记得该男子为陈某(化名)。
        “犯罪手段可谓老道,但手法并不高明,有可能非首次作案,马上请求各派出所、刑警队帮助,看有无接到类似报案?”朱建伟拿着犯罪嫌疑人截图说道。两天过去了,一条条线索汇集上来,据该局石岗大街派出所民警反映,前不久,受害人杨子(女,化名)被网友约至中华大街某宾馆,醒来后,发现手机丢失,但杨子只知道该男子姓陈,是河北巨鹿县人。经杨子辨认,约自己入住的男子与盗窃刘女士现金的男子为同一人。于是民警马不停蹄赶往巨鹿县调查取证,同时将该男子进行网上追逃。
        经过几天的调查,警方得知,陈某已潜往辽宁省凌源市看望姥姥,于是民警立即驱车奔赴辽宁实施抓捕。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6月20日17时,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辽宁省凌源市被抓获归案,并于24日押解回石。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化名,男,20岁,河北省巨鹿县人)供述,一年前通过微信认识了刘女士,后来聊得火热,便以外出旅游为由相约见面,持假身份证入住石家庄某广场C座。11日凌晨,趁刘女士熟睡之机,盗走其随身携带的大量现金、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并从支付宝刷走现金4.8万余元,全部用于挥霍和还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刑事拘留。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相信网恋,不要独自跟陌生人外出、旅游、就餐等,更不要跟陌生人住在一起。外出时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不要将银行卡、支付宝密码告诉陌生人。遇有不法侵害,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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