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管局了解到,6月1日起,机动车驶入裕华路、平安大街两个路段的公交车专用道,被公交车车载录设备抓拍,将受到交管部门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公交车专用道的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大多数交通者的出行利益,按照《河北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对群众拍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等违法行为,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市交管局确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每天7:00-20:00,在裕华路(东二环至苑东街);平安大街(和平路至佳农市场)两个路段由公交车车载录设备对违法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的社会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通勤车、校车、外地旅游车和10座(含)以上客车可借道行驶)进行抓拍、记录、举报。因当前地铁工程及道路改造多处施工,初步确定在裕华路和平安大街两个路段实施,今后待条件成熟后,全市逐步实施。
举报的影像资料经市交管局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