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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近日发布调查数据显示,11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6%,涨幅比10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1至11月份累计,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9%,涨幅比1至10月份扩大0.1%。
记者注意到,11月份,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呈“六升二降”态势,较10月份的“五升三降”上涨面扩大。
上涨的类别依次是:衣着类上涨6.9%,烟酒类上涨3.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上涨1.1%,居住类、食品类价格涨幅较小,分别为0.6%和0.9%;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降幅分别为0.7%和0.1%。
其中,鲜菜价格快速上涨带动食品价格小幅回升。11月下旬,石家庄市受雨雪天气影响,鲜菜价格大幅上涨。当月鲜菜环比上涨22.3%,同比上涨14.8%,受此影响,食品类价格由降转升,上涨0.9%。但由于涨幅不大,1至1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仍是小幅下降态势,下降0.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个百分点。
衣着类价格是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有力支撑。11月份,全市衣着类价格依然较高,同比上涨6.9%,1至11月份累计上涨5.6%,拉动价格总水平约0.6个百分点,依然是价格总水平上涨的重要支撑。
此外,11月份翘尾因素约为0.7%,对价格总水平有一定拉动作用。
“今年前11个月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从12月份来看,国内外经济环境仍较为复杂, 价格总水平运行中推动与抑制因素并存。”石家庄调查队的工作人员表示,受天气情况影响鲜菜价格会有所上涨,新涨价因素会略有提高。综合考虑,预计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与1至11月份变化不大,仍将维持温和上涨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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