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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市区中小学2016年1月31日(农历腊月二十二)将正式进入寒假,2月23日开学报到,2月24日正式开学(农历正月十七)。其他县(市)、区放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自行安排。
市教育局强调,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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