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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底前,石家庄市将在正定、晋州、藁城等17个县(市)区创建39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这是记者近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的。
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2014年,市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定了《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创建标准,各县(市)区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目前已建成“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22所。今年,市卫生计生委在上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再确定“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单位39个,涉及17个县(市)区。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倒排时间推进表,确保工作科学、有序、扎实推进。10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12月底,市级将组织对2015年创建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建设要求,“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要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医疗服务安全、公卫服务可及、内部管理有序、服务模式便捷、医德医风优良、农村居民满意。乡镇卫生院服务方式要注重防治结合,贴近群众。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签约居民户数不低于本乡镇总户数的50%;定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组建全科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参加的全科医生团队,包村到户,开展主动服务;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定期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检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补助。探索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绿色通道,为上级医疗机构恢复期患者入院进行康复治疗提供便利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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