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地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对违规地名进行清理纠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及相关单位对违规地名进行集中清理整改。月底前,相关单位自行纠改违规地名。
按照国家和省地名管理法规规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信息网络、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使用的地名,均应以政府审批的标准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根据国家《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地名委员会决定对违规地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改。
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所有涉及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信息网络、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使用的未经政府审批的所有非标准地名,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和清理整改。
其中:城乡规划部门重点负责对规划审批中所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房屋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和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户外名称标志所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园林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行业管理的公园、园林广场所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及其户外名称标志进行清理纠改;
公安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交通导向标志所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名称进行清理纠改;
交通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公交站点、公交站牌广告和公交车及出租车车载广告所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名称进行清理纠改;
旅游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旅游景点使用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工商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广告审批中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城市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文化广播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出版印刷和新闻媒体广告中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地图出版印刷中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工信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互联网中涉及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进行清理纠改。
此次整改以政府部门自查自纠为主,石家庄市地名委员会负责督导落实。对不按期认真纠改的,市地名委员会将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和取缔,对因使用违规地名引发的不良后果由相关部门承担。
各部门在清理过程中,对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且正在使用未经政府审批的非标准地名,要主动和石家庄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办公室进行沟通联系,按照一地一名和不重名谐音等规定进行技术规范处理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
今后,各部门在办理涉及使用地名的业务中,须以政府批准的标准地名为准。
通知要求,6月10日前,相关单位完成违规地名摸排统计工作;6月30日前,相关单位完成违规地名的自行纠改工作,并将纠改情况上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