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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发改委、水利厅印发了《关于下达河北省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在全省建设153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石家庄市17个县(市、区)纳入支持范围。
2013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计委、环保部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类型多、分布广、标准低和水质检测能力弱的特点,提出按照省级统筹、合理布局、资源共享、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托规模较大水厂水质化验室及现有水质检测机构、监测机构、供水管理机构,分期分级建设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站、室,统称“水质检测中心”),提升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满足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2014年,选择部分省(区、市)启动开展第一批项目建设,积累经验和具备条件后争取2015年全面推开。
据了解,本次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水质检测车辆。我市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各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并尽早完成,以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促进水质达标,确保供水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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