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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心:绕远路还多收钱 石家庄如此的哥太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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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0 00: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石家庄市民白女士向燕赵都市报反映,自己打车回家时,出租车司机以“走最近的路线”为由绕了路,到达目的地后还没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正常收费,车费比往常多收了一倍。
  讲述:遭遇堵心出租车
  据白女士讲述,1月14日21时许,她与朋友聚会结束后,在石家庄工农路与中华大街口西侧打了一辆出租车,告知司机要到北二环西路与泰华街交叉口后,出租车沿着工农路一路西行。
  白女士说,此前她曾多次在此处打车回家,每次都是行驶到维明大街右转,再沿新华路到泰华街,但这一次司机却走到红旗大街后才右转。白女士提出质疑。司机称经红旗大街转西里街、再走中山路到泰华街才是“最近的路线”。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说车费为29元。“每次打车用不了15元,这回怎么多了一倍?”白女士不解,模糊看到计价器上有数字2和9,还没等看清计价器司机就清了零。白女士要了发票就下车了,到家后发现,发票上金额是“20.90元”,并非“29.00元”。白女士向运管处进行了投诉。
  记者通过电子地图查询发现,白女士提出的行车路线约为7.2公里,而司机的路线在红旗大街至中山路一段存在绕路的嫌疑,营运里程增至8.6公里。
  部门:10日内将作出答复
  记者根据发票上显示的车辆信息致电石家庄市天朋出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查询后确认,白女士乘坐的出租车确为该公司所有,并称将会联系该车车主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了解到,自2011年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禁止强行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行;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在营运中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第七章第五十三条规定,出租汽车有强行揽客、拼客、异地待客、故意绕行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月16日下午,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白女士的投诉已转到举报室,工作人员将对该出租车进行调查,若司机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会进行处罚,将在10日内作出答复。
  提醒投诉举报请拨83622882 市运管处工作人员提醒,怀疑车辆并非正规出租车或司机存在绕路等问题,可拨打市运管处24小时监督电话83622882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时,乘客需提供车牌号码、上下车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及车辆的颜色、型号、司机性别等信息。投诉举报受理后将由专职人员进行调查,并在10日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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