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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出租汽车运行,石家庄市运输管理处近日公布了新火车站周边区域出租汽车运行规定(暂行)。根据这一规定,进入新火车站出租车待客区通道的车辆,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下车,一律在车上待客,乘客上车前,不允许询问目的地;新火车站区域内,高峰时段不得使用打车软件。
规定要求,中华大街(含)以东、京广西街沿线(汇翔路以北、新石中路以南)、京广东街(利射北路以南、汇华南路以北)范围内,不准出租车停靠或空车待客。新火车站二层南、北平台不得停车待客,可即下即上。出租车在高峰时段通过非载客车道,须服从现场调度人员安排同方向乘客乘车。进入新火车站经营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调度人员安排、指挥。
东广场目前暂未设立出租汽车落客点。按规定,进入东广场出租汽车地下待客区载客的车辆,在新火车站二层南、北平台落客后,北平台车辆可根据指示直接进入出租汽车地下待客区,南平台车辆须绕行胜利大街驶入出租汽车地下待客区。东广场开放使用后,西广场继续使用,停用时间将另行通知。
运管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地下经营区域属于无烟区,严禁吸烟等明火出现。进入地下经营区车辆限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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