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日前,石家庄市发改委等22部门联合制定《石家庄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石家庄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实施方案》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将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鼓励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认知、规划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通过新建或改扩建适宜的厂房、闲置校舍等方式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落实父母育儿假制度。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全面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完善学生作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儿童健康保障。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力度。提高新生儿安全健康保障水平,市县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推进以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精神等六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快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提升全科医生的儿科专业水平,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做好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加强和规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提高场所服务儿童能力与水平。到2025年,市、县两级建有规模适中的儿童活动中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逐步配建便捷、实用的公共儿童体育设施。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实施孤儿助医助学项目,优化完善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走访、监护评估、家庭培训和监护保护制度。推进孤弃儿童市级集中养育,实施新建石家庄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建造家庭式居所,探索家庭式养育模式。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强城市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配备足量、优质、独立和便利的儿童活动场地。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标识标牌系统,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残疾)无障碍马桶(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推广移动母婴室,提升母婴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儿童友好街区建设。改善儿童安全出行体验。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慢行交通体系。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过街无障碍设施,减少机动车对儿童出行威胁。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公园规划建设,推动自然公园中儿童主题类郊野步道、自然营地及各类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积极改善城市儿童活动空间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推进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设置儿童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确保市内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100%,专职安保配备率100%,一键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接入公安网)100%。幼儿园、中小学等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或家庭教育实践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村(社区)家长、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吴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