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综合治理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人的切身福祉息息相关,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至关重要。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电动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石家庄交警集全警之力强力开展严查严纠骑乘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回应百姓期待和民生关切,才是职责所系。一座城市能不能越变越好,一方面是考验管理者的水平,规章制度要完善,工作方法要科学,落实执行要坚决,另一方面是依靠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需要整体素质的提升。自2018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深圳、浙江、江苏、贵州、**、湖南、海南等27个省市陆续颁布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自2020年4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54%,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1.7%,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下降。截至目前,全国超过21部地方立法对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作出了规定,其中18部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是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二十四条和四十四条规定:第二十四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可以处警告或者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其实不仅仅是石家庄,哪座城市也是如此,任何一条规章制度刚执行的时候,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不适应,但只要能坚持下来,就能慢慢成为习惯,就会改变出行环境和城市的面貌。有些市民会说戴头盔没啥必要,太麻烦了,但是正确佩戴头盔对保障安全是十分有必要的。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遭遇事故时,驾乘人员如果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外壳和内部泡沫缓冲层,形成保护头部的两道防线,可有效避免颅骨遭受撞击,减少对大脑和面部的伤害。头部损伤是电动自行车死亡、重伤和伤残的主要原因,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头部损伤占据66%,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全省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75.76%因颅脑损伤致死,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人员的死亡风险是佩戴的3.9倍。石家庄是全国文明城市,就应该有文明城市的样子和风貌,遵守交通法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逆行、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需要从我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我们美丽文明的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