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中,一辆东风牌小型轿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随后对该车进行检查。当该车驾驶人刘某打开车门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面对测酒仪嘟嘟爆响的鸣笛声,刘某承认了自己喝酒驾车的事实,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随后民警将刘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最终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属于醉驾。民警在案件后续办理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刘某还有着“惊人”的历史记录。经查,刘某因2019年9月27日无证驾驶被查获; 2021年4月27日,刘某再次因无证驾驶被查……经查在4年时间里刘某已经三次无证驾驶,一次醉酒驾驶。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