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任学光 通讯员王建勋)从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命名石家庄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为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2018〕91号)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并于2018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2021年4月联合对石家庄市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进行了验收。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石家庄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石家庄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经过两年的示范工程创建,石家庄市整合各类末端配送节点239个,落实重点配送企业新能源配送车地方补贴108万,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694余万元,设置市区大型商业设施(综合体、商场、超市、市场)配送专用停车区域及泊位755个。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城区注册新能源配送车2067余辆,示范期内新增765辆。特别是邮政领域,快递配送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应用率基本达到80%。寄递物流企业末端投递三轮车12000辆全部实现电动化,示范期内新增4500辆。同时逐步为城市配送新能源车粘贴统一标识,规范末端投递三轮车管理。建成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4385个,配套充电设施建设初具规模,在全省位居前列。初步形成国家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全覆盖、中心城区网格化布局,央企、民企、合资企业齐参与的良好局面,有效满足了石家庄市电动汽车发展需求。 |